訊息公告
2026.02.25
訊息公告
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求才-職重專員
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求才公告
壹、 招募單位: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
(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)
貳、 招募職缺:職重專員4名。
參、 資格條件及工作待遇:
符合下列條件任一:
條件一、 應符合下列條件資格之一,並具2年以上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經驗:
1. 同時具備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6條所列「職業輔導評量員」及第7條所列「就業服務員」之資格者。
2. 同時具備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8條所列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」及第7條所列「就業服務員」之資格者。
3. 每月薪資依級別敘薪:
(1) 級別一:職業重建相關工作年資滿2年未滿3年者,核給49,018元。
(2) 級別二:職業重建相關工作年資滿3年未滿5年者,核給50,132元。
(3) 級別三:職業重建相關工作年資滿5年以上者,核給51,247元。
條件二、 具職業輔導評量員或具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者;每月薪資43,538元,比照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機關構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補充規定」第三點第二項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「業務督導員」第五級薪資標準給薪。
條件三、 具職業重建就業服務員資格者;每月薪資40,199元,比照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機關構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補充規定」第三點第二項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「業務輔導員」第五級薪資標準給薪。
肆、 工作獎金:
一、 三節獎金:於春節、端午、中秋各發放1,000元。
二、 年終獎金: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之規定,最高以每月薪資之1.5個月計發。
三、 久任獎金,依年資計算,以每半年為一次性發放為原則:
(一) 任職滿1、2年,發放獎金2,000元。
(二) 任職滿3、4年,發放獎金3,000元。
(三) 任職滿5~8年,發放獎金4,000元。
(四) 任職滿9年以上,發放獎金5,000元。
四、 專業證照加給:領有社會工作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,證照加給每月4,000元。
五、 學歷加給:具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心理諮商、復健諮商或特殊教育等相關系所,碩士加給每月2,000元;博士加給每月5,000元。
六、 專業人員執行風險工作加給:每月1,000元。
伍、 職務內容:
一、 負責辦理職業重建服務諮詢輔導、定額進用宣導活動等專業相關活動。
二、 與中心同仁協同辦理相關會議、訓練課程、體驗活動、資源連結與倡議、其他交辦事項等業務。
三、 依中心指派出席相關會議。
四、 提供各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所需之專業輔導與建議。
五、 中心運作相關行政業務。
陸、 聘用日期:
本職務之聘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視方案執行狀況續聘。
柒、 工作地點: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723號1樓
捌、 服務區域:包含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等4縣市。
玖、 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:
一、 報名方式:採mail方式。
請依「應徵文件」要求,將相關資料寄至mhat.pr@gmail.com,或本中心信箱tzmcenter@gmail.com,信件主旨為「應徵職重專員」。
二、 應徵文件:
(一) 履歷自傳一份(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請詳細填寫)。
(二)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。
(三) 工作證明(如在職證明、離職證明、服務證明)影本一份。
(四) 職業重建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。
(五)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:專門及技術人員證書或訓練研習證書)。
三、 面試日期:另行通知,擇優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壹拾、 其他:
一、 本案為「115年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勞務採購案」。
二、 本職務之聘期以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為原則,聘期屆滿未獲續聘者或聘用原因消失,則無條件解聘。
三、 出缺勤依照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規定辦理。
四、 須可配合出差外縣市。
壹拾壹、 聯絡方式:
一、 0972-282176,mhat.pr@gmail.com 呂淑貞主任
二、 03-5253861分機22,tzmcenter@gmail.com
